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路桥房屋登记发生新变化

时间:2008-12-02 07:49:18  来源:本站整理  作者:互联网

  在申请人提出房屋登记申请后,工作人员会根据不同登记申请,就申请登记事项是否是申请人的真实意思表示、申请登记房屋是否为共有房屋、申请登记所提交的相关材料、签章等是否真实有效等事项询问申请人,并记录询问笔录。TY8中国法律|基督知识网
    从7月15日开始,路桥区房管处办理房屋登记有许多新变化。TY8中国法律|基督知识网

    变化一:新增询问环节TY8中国法律|基督知识网

    在申请人提出房屋登记申请后,工作人员会根据不同登记申请,就申请登记事项是否是申请人的真实意思表示、申请登记房屋是否为共有房屋、申请登记所提交的相关材料、签章等是否真实有效等事项询问申请人,并记录询问笔录。该询问笔录经申请人签字确认后,一并归档保存。TY8中国法律|基督知识网

    变化二:新增预告登记TY8中国法律|基督知识网

    即日起,市民如果遇到以下四种情况:预购商品房;以预购商品房设定抵押;房屋所有权转让、抵押;法律、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,都可以进行房屋预告登记。房屋预告登记生效后,能有效防止“一房多卖”事件的发生,从而保障广大市民的合法权益。值得注意的是,预购商品房的预告登记并非只针对开发商,个人同样可以申请办理,只要带齐相关证件及所需资料即可在区房管处进行办理。TY8中国法律|基督知识网

    变化三:实行实名登记TY8中国法律|基督知识网

    实名制包含两方面的内容:一是权利人应当以真实姓名或名称书面申请登记;二是权利人为两个以上的,取得土地房屋权利时应共同向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机关申请登记。《房屋登记办法》规定:共有房屋,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登记。如果房屋产权只登记在一方名下,则不视为共有财产,产权人可单方行使处置权(房改房除外),登记机关无需再考虑隐性共有人问题。特别是夫妻共有房产,房产所有人的配偶作为“隐形产权人”需实名化,夫妻应实行共有产权实名登记,办理共有产权登记。TY8中国法律|基督知识网

    变化四:取消共有权证TY8中国法律|基督知识网

    根据《房屋登记办法》规定,即日起,区房管处将改变原来的房屋权属证书的颁发方式,不再颁发《房屋共有权证》。房屋共有产权人申请共有权登记的,将每人颁发一本《房屋所有权证》,并在《房屋所有权证》上注明“共有”字样。TY8中国法律|基督知识网

    变化五:记载房屋登记簿TY8中国法律|基督知识网

    从现在开始,房产证不再是房屋的唯一合法凭证,房屋登记簿才是房屋真正的“身份证”。《房屋登记办法》第二十六条规定:房屋权属证书、登记证明与房屋登记簿记载不一致的,除有证据证明房屋登记簿确有错误外,以房屋登记簿为准。强化了房屋登记簿的法律效力。换言之,登记簿内容高于产权证内容,房屋到底属于谁,以房屋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为准。TY8中国法律|基督知识网

    变化六:简化操作程序TY8中国法律|基督知识网

    为迎接即将实施的房屋登记新政,区房管处对岗位人员配置、工作流程和相关业务流程等进行了全面调整,精简了办事程序,并聘请专业软件人员根据《房屋登记办法》以及《房屋登记簿》内容对现行权属交易系统程序进行了全面修改,实现了从受理申请登记开始,到内部审核、领导审批、记载登记簿,再到缮证、发证,全程微机操作,替代了原来的手工填写操作。TY8中国法律|基督知识网

    随着房屋登记新政的进一步实施,广大市民在业务办理过程中还将发现更多新的变化,如各类房屋登记的办理时限将有新的调整,遗失补证的时间将不再受到限制,对未成年人的房屋申请及处分作出了明确规定等等。TY8中国法律|基督知识网

    变化虽多,但所有变化的最终目的都是为了更好地为广大市民提供优质、便捷的服务,为了更好地保障广大市民的合法权益。TY8中国法律|基督知识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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